2006年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6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212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16.2万人,占33.7%;第二产业590.2万人,占27.7%;第三产业821.7万人,占38.6%。城镇从业人员995.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6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7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万人。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7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6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3.9万人,登记失业率为5.1%。 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当年实现就业再就业120.4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12.5万人。援助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3.6万户。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1万人,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7461人,带动就业再就业5247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为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5.9亿元。 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536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97个,增幅12.8%,其中县(区)以上133个,街道735个,乡镇668个,全省389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县区职业介绍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补充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各级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从事公共就业服务面积达到35.6万平方米,其中:交流大厅面积达到17.1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场所面积新建扩建7.6万平方米。2006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187.1万人次,职业指导111万人次,介绍成功90.9万人次,占登记求职人数的48.5%。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末全省技工学校155所,招生人数4.4万人,在校学生12.5万人,比2005年增加3.6万人,增长39.7%;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9.4万人次;全省共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35所,开展培训28.2万人;全年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57.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0.1万人,进城务工农民27.4万人;创业培训2.2万人。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新进展。年末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01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5000人,全年有32.8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6.7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1.4%。 二、社会保障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全省865.8万职工(企业790.2万人,机关事业75.6万人)和 383万离退休人员(企业355.5万人,机关事业27.5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4亿元,支出356.8亿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参保人数95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5.1万人,增长11%。其中参保职工651.9万人,退休人员307.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7.7万人和27.4万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4亿元,支出67.7亿元。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5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7亿元,支出15.4亿元。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61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万人。 (四)工伤、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职工5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4 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亿元,支出4.3亿元。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37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8.6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亿元,支出1.4亿元。 (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2006年12月快报数据,不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为统计数据。) 三、工资分配 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6204元,比上年增长15.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24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8716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681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402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888元;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824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797元。 四、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管理和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取得新突破。截止2006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达到85%,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218.06万人,已签订216.0万人,签订率为99.2%,比2005年上升1.7个百分点;非国有企业职工665.3万人,已签订530.9万人,签订率为81%,比2005年上升6.9个百分点。 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推进。截止2006年底,全省已签订集体合同37223份,覆盖基层单位45762家,占基层单位法人总数的89%,覆盖职工595.6万人,占66%;全省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7005份,覆盖企业31026户、涉及职工251万人。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所突破。全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489件,涉及劳动者89741人,结案率达95%,其中集体争议822件 . 五、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了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此外,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4167户,劳动保障年检42312户;立案调查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001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7562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5亿元,督促6398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5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与63.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清退用人单位非法收取的抵押金207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95户。 2006末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30个,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1936人,其中专职监察员1061人,兼职监察员875人。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统计局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