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聪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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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27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697.5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30.6%;第二产业619.2万人,占27.2%;第三产业960.4万人,占42.2%。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096.6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63.1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49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7.1万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8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7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1.6万人,登记失业率3.9%。

  全年全省实名制就业114.7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3万人,帮助172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4236人实现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12544人,带动就业81768人,使用再就业扶持资金46亿元,为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1.5亿元。组织794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劳务输出农民工177.5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国家《关于做好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有效防止机构改革期间人力资源市场出现“管理空白”。截止2009年末,全省拥有县(区)以上各类人力资源市场144个,其中劳动力市场127个,人才市场17个;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74个,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491个,公共人才服务机构127个,国有性质服务机构42个,私营性质服务机构605个,外资性质服务机构9个。全年共举办各种性质招聘会5594场,提供就业岗位280多万个,102万余人达成就业意向。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5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08.0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49.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1.6万人和19.5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94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2万人。

  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66.1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9.2 %,比上年末提高13.7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4.5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644.7亿元,比上年增长22.7%。

  年末全省有1752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36.4 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53.2亿元。

  年末有8个县列入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28万农业人口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其中37.8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享受每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的待遇。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89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8.2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7.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48.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0.5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902.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444.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8万人和58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3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1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1.3亿元,支出144.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5%和33%。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34.3亿元,个人账户积累57.1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2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万人。全年共为2.6 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3.9亿元,比上年增加11%,支出21.6亿元,比上年增长56%。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9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695.8万人,比上年末增36.2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5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2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9万人,比上年增加0.5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9亿元,支出8.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2%和22.9%。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8.9亿元,储备金结存2.95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3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万人。全年共有13.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8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7亿元,支出4.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3%和27.1%。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亿元。

  三、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

  圆满完成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省共录用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83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表彰先进集体127个、先进个人794名,授予省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25人。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9%。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落实,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占新进人员总数的81%以上。

  全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896名,其中安置2588名,自主择业308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基本兑现到位,提高了31万教师的工资待遇。启动了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进一步规范。

  四、工资分配

  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698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4.0%,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10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2%。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995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2572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7579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369元;其他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9757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1266元。

  200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085元,与2008年相比,名义增长11.5%。

  五、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截至目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7846人。年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7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8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基地94个,累计招收博士后2001人,其中在站博士后709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6万人次,举办7期高级研修班,培训500多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取得新进展。全省共有30.8万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4640人。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有11.7万人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了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认定。

  全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1540人次,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81项;引进经济专家和文教专家分别为2.5万人次和2453人次,。省政府向63位外国专家颁发了“辽宁友谊奖”和“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45所,在校学生109276人,比上年末减少3978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7.14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2.39 %。年末全省共有民办培训机构1246所。全年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类职业培训约55.58万人次,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8.34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7.24万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0.4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48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1677人。全年共有38.4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9.5%;31.1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7696人,比上年减少6408人。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推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渐深入。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5%,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分别比上年底增长1.4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1.3万户企业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涉及职工140万余人。全省共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2.4万份,覆盖3.2万户企业,职工104万余人,行业性集体合同0.56万份,覆盖0.75万户企业,职工105万人,4.3万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437万人。全省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3.1万户,覆盖职工301.8万人。全省共有95户企业及3个工业园区被评为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8个市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平台1326个,配备了劳动关系专兼职协调员3534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699件。其中,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21554件,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145件。

  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507件,比上年增长2.5%;涉及劳动者29004人,比上年下降36.8%。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02件,涉及劳动者7882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截至2009年末,全省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30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180人。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4057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72069户,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2056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9274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9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与57.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9亿元,督促4500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清退用人单位非法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146.6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21户。

  七、基础建设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通过实施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项目和人才创新、三支一扶、引智、学术带头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工程,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09年底,全省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数据中心,14个市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省数据中心的网络联接,11个地级市发放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434万人, 14个地级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 55万个。全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月度数据涉及参保人员已达到 14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