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聪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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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31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703.6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30.36%;第二产业641.5万人,占27.68%;第三产业972.4万人,占41.96%。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109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12.4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9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51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6万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9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5万人,登记失业率3.7%。

   

  全年全省实名制就业115.6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30.4万人,帮助1588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86人实现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13688人,带动就业97869人,使用再就业扶持资金60.1亿元,为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1.1亿元。组织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国家《关于做好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有效防止机构改革期间人力资源市场出现“管理空白”。截止2010年末,全省拥有县(区)以上各类人力资源市场144个,其中劳动力市场127个,人才市场17个;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78个,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36个,公共人才服务机构115个,国有性质服务机构43个,私营性质服务机构678个,外资性质服务机构6个。全年共举办各种性质招聘会6100场,提供就业岗位290多万个,107万余人达成就业意向。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9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24.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72.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2万人和23.3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96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7万人。

  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85.6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9.6 %。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83.1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各级财政补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3.1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75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年末全省有1648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35.7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64.8亿元。

  年末全省有14个县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46.8万人,其中有33.6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05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0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1.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4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8.9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944.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464.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和19.6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2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6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96.5亿元,支出17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和20.5%。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62亿元,个人账户积累66.8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2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万人。全年共为2.6 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3.9亿元,比上年增加11%,支出21.6亿元,比上年增长56%。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9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7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2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7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0万人,比上年增加0.9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5.4亿元,支出1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3%和18.5%。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4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1.8万人。全年共有13.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1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7.3亿元,支出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3%和34.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8亿元。

  三、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

  圆满完成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任务,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表彰先进集体326个、先进个人926名。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9%。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落实,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占新进人员总数的81%以上。

  全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312名,其中安置1862名,自主择业450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基本兑现到位,提高了教师的工资待遇。启动了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进一步规范。

  四、工资分配

  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814元,同比增长14.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057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3674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6371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9118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37元;其他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3978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5527元。

  201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9280元,与2009年相比,同比增长12.8%。

  五、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截至目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7928人。年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达到8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8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基地109个,累计招收博士后2230人,其中在站博士后850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8万人次,举办各类研修班100余期,培训4000多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全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1563人次,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84项;引进经济专家和文教专家分别为2.5万人次和1570人次。省政府向52位外国专家颁发了“辽宁友谊奖”和“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45所,在校学生103693人,比上年末减少5583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3.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2.4 %。年末全省共有民办培训机构1183所。全年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类职业培训约49.4万人次,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1.8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7.6万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0.4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14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3615人。全年共有40.3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4.9%;31.0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77%。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6996人,比上年减少700人。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推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渐深入。全省城镇单位中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对全省3.3万余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涉及72万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7.7万户企业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涉及职工278.3万余人。全省共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0.9万份,行业性集体合同1.2万份,5.4万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556.1万人。全省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4.7万户,覆盖职工338.8万人。8个市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平台1326个,配备了劳动关系专兼职协调员3534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779件,其中,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22741件,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38件。立案受理的22741件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10.9%;涉及劳动者34274人,比上年增长了18.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50件,涉及劳动者10195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32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280人。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5122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82116户,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9837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6973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6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与52.1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4亿元,督促4013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清退用人单位非法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132.0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04户。

  七、基础建设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通过实施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项目和人才创新、三支一扶、引智、学术带头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重点工程,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数据中心,14个市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省数据中心的网络联接,11个地级市发放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434万人, 14个地级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 60万个。全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月度数据涉及参保人员已达到 14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