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退费的通知
辽宁省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缴费人员: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暂缓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公消办〔2015〕860号)要求,原定于2015年12月19日、20日举行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暂缓进行,截止目前该项考试是否继续进行仍未确定。经研究决定为我省该项考试已缴费报考人员办理全额退款。
具体办理流程为:我省已缴费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点击下载)向原资格审核部门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原绥中县报考人员到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经市人事考试部门复核无误后现场给予全额退费。办理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考沈阳市考区的退费考生下载《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后,在背面复印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盛京银行卡(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其他银行卡必须准确注明开户银行名称)。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1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转入考生账号。
附件:1.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
2.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
考
生
填
写
信
息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报名序号 |
缴费金额 |
元 |
||
缴费时间 |
2015年 月 日 |
|||
退款科次 |
科 |
退款金额 |
元 |
|
退款原因: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考
试
部
门
意
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2: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 |
单位名称 |
办 公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沈 阳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院内) |
024-12333-1 |
大 连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283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24-42896813 |
丹 东 |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 口 |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4225966 |
盘 锦 |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34 |
铁 岭 |
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
0421-2653199 |
葫芦岛(含绥中县) |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3155711 0429-6660763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024-12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