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将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辽沈晚报

  各省将适当提高失业金标准,即到最低工资的90%。目前,沈阳市内九区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及以上者,符合条件可享24个月的失业金,月领1224元。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指导意见,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的保障,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既要考虑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和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同时还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并防止待遇水平过高影响就业积极性。

  按照“意见”要求,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各省需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调整方案,并报省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