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 梦——跨省异地住院实现直接结算(服务篇)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把握三个环节。概括起来是10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一是先备案,就是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包括两条关键信息,也就是备案的原因、要去什么地方,经办机构采集这些信息后,传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二是选定点,就是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网站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到医院要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需要持卡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四类人员。一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二是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三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说可以诊断,但是治疗的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规定,有直接结算意愿,都可以实现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有五字要诀。概括起来就是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主要指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等。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